4月16日,國家能源局正式下發《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暫行管理辦法》(下稱《管理辦法》),目的是加快推進分散式風電發展,完善分散式風電的管理流程和工作機制。辦法明確分散式風電接入電壓等級、消納范圍、審批管理方式、金融支持方案。
一、分散式風電元年:高利用小時數、優先獲得補貼
2018年是國內分散式風電啟動元年,《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暫行管理辦法》是分散式風電項目啟動的發號令,風電進入集中與分散式并重發展的新階段。分散式風電不是舶來品,“本地平衡、就近消納”是分散式風電最重要的特征,其試點、成長、擴張的路徑與大型風電基地截然相反。
從能源產業發展形態看,分散式風電是國內風電發展到一定規模、電力系統需要重新建立新秩序、開發企業尋求新的利潤增長點、政策引導行業建立新均衡的結果。與集中式不同,分散式風電在低壓側接入,擁有較高的發電利用小時數,就地消納是解決棄風限電的主要方式。
分散式風電執行標桿上網電價。與分布式光伏相似,分散式風電項目是指所產生電力可自用,也可上網且在配電系統平衡調節的風電項目。分散式風電項目在申請核準時可選擇“自發自用、余電上網”或“全額上網”中的一種模式,項目自發自用部分電量不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補貼。電網企業按月(或雙方約定)與分散式風電項目單位(含個人)結算電費和轉付國家補貼資金,按分散式風電項目優先原則做好補貼資金使用預算和計劃,保障國家補貼資金及時足額轉付到位。
在補貼申請上,分散式風電項目并網調試完成,并具備正式結算條件后,由電網企業按季度按流程向財政部、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國家能源局申報納入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目錄。
目前,國內已經有河南、河北、山西、遼寧、內蒙古、湖南、貴州、江蘇等地開始布局分散式風電項目。其中,河北計劃2018-2020年開發分散式接入風電4.3GW,河南“十三五”擬建2.1GW分散式風電,山西“十三五”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規模達987.3MW。廣西、貴州等省份也早已明確將跟進編制分散式風電建設規劃。
《管理辦法》鼓勵各類企業及個人作為項目單位,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,投資、建設和經營分散式風電項目。
分析各省公布的分散式風電項目名單,分散式風電項目的參與方中民營企業是主力,也不乏五大電力、華潤、中廣核等企業的身影。從煤炭、房地產等領域退出的資本也開始參與風電項目開發,其參與方式以純財務投資為主;調研顯示,金風科技、遠景能源等風機制造商也在全國跑馬圈地,與地方政府簽訂風電開發框架協議。
二、政策紅利:并網電壓等級擴圍至110kv,更大消納空間和裝機規模
與2017年國家能源局的要求不同,《辦法》將風電并網電壓等級由35KV及以下擴圍至110KV及以下,這是分散式風電政策的重要紅利。具體技術要求包括:
(1)接入電壓等級應為110千伏及以下,并在11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內消納,不向110千伏的上一級電壓等級電網反送電。
(2)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的分散式風電項目,應充分利用電網現有變電站和配電系統設施,優先以T或者π接的方式接入電網。
(3)110千伏(東北地區66千伏)電壓等級接入的分散式風電項目只能有1個并網點,且總容量不應超過50兆瓦。
(4)在一個并網點接入的風電容量上限以不影響電網安全運行為前提,統籌考慮各電壓等級的接入總容量。
2011年是國內分散式發展的起點,反觀政策出臺的歷程,分散式風電管理辦法不斷迭代,其中接入電壓等級范圍不斷調整。與2017年5月國家能源局文件要求不同,管理辦法將并網消納范圍擴圍至110kv,分散式風電獲得更大的消納范圍和更大的裝機成長空間。
回顧分散式風電系列管理辦法發現:2011年國家能源局下發《關于分散式接入風電開發的通知》、《關于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》,分散式風電項目可以接入110kv、66kv電壓等級線路,可以在更大的范圍內消納;但2017年5月國家能源局下發《關于加快推進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建設有關要求的通知》(國能發新能〔2017〕3號)明確提出,接入電壓等級應為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;嚴禁向110千伏(66千伏)及以上電壓等級送電。
按照管理辦法,國家能源主管部門指導各地編制分散式風電管理辦法。地方規劃編制可按以下流程開展:1.能源主管部門根據土地、資源等提出規模及布點方案;2.電網企業據此方案,基于電網、負荷,按照電網接入條件約束進行容量和布點的優化;3.能源主管部門公開發布分散式風電規劃報告并進行滾動修編。